近年来,为了获取大城市户口、购房资格、子女入学等政策红利,一些人选择“假结婚”——即双方并无真实婚姻意愿,仅以登记结婚为手段达成特定目的。然而,一旦目的达成,若一方反悔、拖延甚至索要“分手费”拒不配合离婚,另一方往往陷入被动。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法律上有没有救济途径?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法律上没有“假结婚”这个概念——只要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 但别慌,即便对方不配合,你仍有合法路径解除婚姻关系。下面我们就从法律规定、操作步骤和真实案例出发,为你详细拆解。
一、法律基本原则:婚姻有效,但可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无论当初动机如何(哪怕是为了落户、买房),只要双方自愿登记,婚姻就合法有效。
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被“套牢”了。如果对方拒绝协议离婚,你可以:
✅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对方不同意,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仍可判决离婚。
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你们是“假结婚”?
虽然“假结婚”本身违法(可能涉嫌规避政策、扰乱行政管理秩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能证明双方无共同生活意愿、未建立真实夫妻感情的证据,将成为法院判断“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二、你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 婚前聊天记录/协议:如微信、短信中明确写明“仅为落户结婚,不共同生活”;
- 无共同生活证明:分居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邻居证言等;
- 资金往来清晰:无共同财产、无经济混同;
- 证人证言:介绍人、亲友可证明双方仅为形式婚姻。
注意:单纯口头说“我们是假结婚”不够,必须有客观证据支撑。
三、真实案例参考
案例一:2023年北京“假结婚”落户纠纷
2023年,外地女子小王为获得北京户口,通过中介与本地男子张某登记结婚。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仅用于办理户口,婚后互不干涉,3个月内配合离婚。”
户口成功迁入后,张某却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辛苦费”才肯离婚。
小王多次协商无果,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了:
- 婚前协议;
- 微信聊天记录(“你放心,我不会碰你,办完就离”);
- 双方从未同居的租房合同及物业证明。
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无共同生活事实,亦无建立家庭的意愿,夫妻感情自始未建立,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张某不得阻挠。
案例二:2024年上海购房资格“假结婚”案
2024年,李先生为取得上海购房资格,与素不相识的赵女士“闪婚”。婚后两人从未见面,也无任何联系。半年后李先生欲离婚,赵女士却失联,无法办理协议离婚。
李先生向法院起诉,并提供:
- 婚姻登记当天的监控录像(显示双方由中介陪同,无亲密举动);
- 银行流水(证明无共同支出);
- 中介证言(证实系为购房资格而结婚)。
法院经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认定:
“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无感情基础,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判决离婚生效,李先生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四、风险提醒:假结婚隐患远不止“离不了”
- 财产风险:婚姻期间对方负债,你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 继承风险:若对方意外去世,你作为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也可能被追债);
- 政策风险:多地已严查“假结婚”,可能被列入征信黑名单,甚至影响未来购房、落户;
- 刑事风险:若涉及伪造材料、骗取公租房等,可能涉嫌诈骗罪。
五、实用建议
- 尽快启动离婚程序:拖得越久,风险越大;
- 不要签署“补偿协议”:给钱可能被认定为承认婚姻真实性;
- 保留所有“非真实婚姻”证据:这是胜诉关键;
- 未来别再走这条路:政策漏洞正在收紧,“假结婚”成本远高于收益。
六、总结
“假结婚”不是儿戏,但也不是死局。
即使对方不配合离婚,只要你能证明婚姻缺乏感情基础、仅为形式结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不过,请记住:最好的解决方案,从来都不是“怎么离”,而是“一开始就不该结”。 婚姻是人生大事,切勿将其工具化。若已深陷其中,请果断依法维权,早日解脱。
如你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制定个性化诉讼策略——时间拖得越久,对你越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