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怎么约定?_灰犀牛普法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怎么约定?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工作地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条款。它不仅影响到员工的日常生活,还涉及到家庭乃至人生规划。因此,用人单位和员工都需要谨慎对待这一条款。虽然法律法规对“工作地点”应当如何约定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岗位性质、出发点、地点区域以及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给出一些指导性的建议。

对企业而言

  1. 具体地点的约定

    • 如果将工作地点约定为“上海市某区XX路XX号”,这种情况下,即便公司在同一区内变更办公地点,只要地址不同,也可能被视为工作地点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利后果。
  2. 较广区域的约定

    • 将工作地点约定为“上海某区”,如果公司需要在该区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则不会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员工拒绝调整,企业可以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3. 模糊宽泛的约定

    • 为了避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带来的麻烦,有些企业可能会将工作地点约定得比较模糊,比如“全球”、“中国”、“中国上海”或“公司本部或各分公司、子公司”。这种约定会导致工作地点不确定,对劳动者不公平,一般会视为实际工作地点。
  4. 无条件服从的条款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随时调整工作地点,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的条款,从法律角度看,可能因为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被认定为无效。
  5. 针对特定岗位的灵活约定

    • 对于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经常外出的岗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对宽松的工作地点范围,并确保员工同意并承诺在此范围内工作。
  6. 多个确定地点的约定

    • 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两三个确定的工作地点,并明确员工在必要时应当服从单位安排调整工作地点。
  7. 出差条款的约定

    • 对于经常需要出差的岗位,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差安排,并要求员工服从。
  8. 搬迁时的协商

    • 若因客观情况需要搬迁,且新地点不在原合同约定范围内,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
  9. 关联公司间的调动

    • 员工被安排到关联公司工作时,企业或关联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

对劳动者而言

  • 越具体越好
    •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如具体到门牌号。这样一旦工作地点变化,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信息。
  •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条款。
  •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时,双方可重新协商。
  •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 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 第三十八条:未按合同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结

工作地点的约定要根据不同的员工和岗位特点来设定合理的条款。对于企业来说,既要考虑灵活性,也要确保公平性和合法性;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越具体,对自身的权益保护就越有力。双方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充分沟通,确保约定条款既能满足企业的运营需求,又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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