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有一些意外难以预料。比如夫妻两人共同贷款买房或者其他大件物品,如果有一天丈夫不幸去世了,剩下的债务应该由谁来还呢?是妻子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还款责任,还是说担保人也需要分担一部分呢?当妻子无力偿还时,担保人会不会站出来帮忙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一、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债务:当贷款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时,则该笔贷款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仍然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注释1]]。连带保证责任:对于有担保人的贷款合同而言,如果担保人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在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清偿[[注释2]]。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妻子作为共同借款人首先应当承担起还款的责任;但如果她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剩余贷款,担保人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真实案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