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得法院支持?_灰犀牛普法

“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利滚利”这个词大家可能不陌生。简单来说,就是借出去的钱,到期没还上的利息又变成了新的本金,再继续计算利息。听起来好像很划算,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发生了纠纷,法院会支持这样的约定吗?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问题。

什么是“利滚利”?

“利滚利”,也叫复利,指的是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也就是说,除了最初的本金要计算利息外,在每个计息期产生的利息也会成为生息的基础,再生利息。比如你借给朋友10万元,年利率是10%,一年后他没有还钱,那么第二年的本金就变成了11万元(10万本金加上1万利息),以此类推。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利滚利”的情况,法律给出了明确的态度:

  • 前期利率限制: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那么前期利息可以直接计入后期本金。但如果超过了这个上限,超出部分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予以计息。
  • 本息和上限: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换句话说,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限度,复利是可以被法律接受的,但是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么超出部分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实际案例解析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2012年,张某向袁某借款1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到了2014年5月,双方结算后,张某应归还本金加利息共22万元,并重新出具了一张22万元的借条。到2019年10月再次结算时,金额已经涨到了50.6万元。然而,当袁某要求偿还时,张某却未能履行承诺。于是袁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进行了多次结算并重新出具了借条,但由于前期利率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标准,因此最终判决张某只需偿还袁某借款本息449803.1元,而不是袁某主张的50.6万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有书面协议,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也不会支持过高的利息请求。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利滚利”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是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利息率和总本息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你是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注意条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如果你是债务人,遇到高额利息的要求时也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利滚利”的合法性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提醒一下,借钱给他人时务必谨慎,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进行借贷活动,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是结合政策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当您面对法律问题时,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正确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