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在哪做?_灰犀牛普法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在哪做?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身伤害的情况出现,受伤的一方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去哪里做?需要哪些资料?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鉴定时间,但一般建议在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经稳定时进行鉴定。具体时间如下:

  • 损伤后3个月内进行鉴定:适用于以原发损伤后果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例如肢体、脏器缺失等。
  • 至少在损伤3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椎体压缩性或爆裂性骨折(不含脊髓损伤)等。
  • 至少在损伤6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如面部或体表瘢痕等。
  • 至少在损伤9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中枢或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
  • 至少在损伤后12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肢体长骨骨折并发骨髓炎、骨不连等。

内固定物是否影响鉴定时机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内固定物不影响伤残等级评定,可根据骨折愈合标准选择鉴定时机;如果内固定物可能影响关节功能,原则上需取出内固定并经过适当的功能锻炼后再进行鉴定。

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所或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如果当事人不了解鉴定机构的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咨询,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但如果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应由交警部门委托鉴定。

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需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 伤残鉴定委托书:可以是公安机关或法院的委托书。
  • 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光片、CT及诊断报告等。
  • 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何走?

  1. 申请鉴定:被鉴定人(伤者)需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 提交材料并缴费: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通知。
  3. 预约鉴定: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等待结果:鉴定结果通常在几天内可以获得,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进行多次鉴定。

5.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长时间拿到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六十日。鉴定结果出来后,会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

6.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检验、鉴定。如果鉴定意见存在明显错误或程序问题,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相关事宜。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取进一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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