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人是否可以得到优先受偿?
by Timekr
在企业破产或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普通债权人是否能够得到优先受偿?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债权性质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本文将从专业角度出发,详细探讨这一问题,并引用两个基于公开报道的实际案例来帮助理解。一、法律规定与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程序中的债权清偿顺序通常如下:优先债权: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法定优先债权。担保债权:拥有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形式担保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人在上述债权得到清偿后,按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劣后债权:如罚款、滞纳金等,只有在所有其他债权得到清偿后才可能得到部分偿还。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是无法获得优先受偿权的。二、特殊情况下的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