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对方转移财产、骚扰生活、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时,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最为棘手的莫过于对方转移财产、骚扰生活、甚至不让看孩子的情况。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为您介绍三个有效的法律武器——财产保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一、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在离婚期间,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以防止对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处置共有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步骤:收集证据: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例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提交申请: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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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孕晚期,丈夫不管不问也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每个家庭都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特别是在妻子怀孕期间,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持尤为重要。然而,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一种令人痛心的情况——在妻子孕晚期,丈夫却不闻不问,甚至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妻子该如何应对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一、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一方需要帮助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妻子怀孕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的特殊性,丈夫更应该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二、尝试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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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给女方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

在婚姻关系中,有时会出现一方为了补偿另一方而在离婚时写下欠条的情况。这样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一、欠条的法律地位。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法律上是有其效力的。不论是夫妻之间还是其他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只要欠条的内容真实合法,就可以作为请求偿还债务的依据。二、离婚时男方给女方打欠条的情形。当夫妻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如果男方出于某种原因(比如财产分割、精神补偿等)同意给予女方一定金额的补偿,并以欠条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这份欠条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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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房产涉及拆迁怎么分割?

在现代社会,房产问题是家庭纠纷中最为常见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离婚时。当面临房产分割时,如果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或者涉及拆迁,那么分割的过程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两种情况下的分割方法。一、有抵押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在夫妻离婚时,如果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贷款,那么房产分割就需要特别小心处理。1.分割原则。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名字。协商为主:在分割时,首要原则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产归属。2.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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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恋爱并解除婚约,男方赠与的财物能要回吗?

在恋爱期间,情侣之间赠送礼物、金钱等财物是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当一段恋情走到尽头,尤其是当婚约解除时,男方赠与的财物能否要回就成了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张先生和李小姐原本计划步入婚姻殿堂,但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两人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决定分手。张先生在恋爱期间曾给李小姐转账数万元,并赠送了不少礼物。现在分手了,张先生想要回这些财物,但李小姐不同意。那么,张先生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呢?在法律上,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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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私赠情人2万元,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妻子能否讨回?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一方配偶在未经另一方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了第三方,比如情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家庭和谐,还会给无过错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这样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如果妻子发现了,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笔钱呢?一、案例背景。最近一起发生在湖南怀化市靖州县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吴某与其丈夫张某原本是夫妻关系,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张某与第三人王某发展成了情侣关系。期间,张某未经吴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万元赠与了王某。吴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王某返还2万元。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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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离婚后,共同修建的自建房归谁所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婚还是二婚,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共同修建的房子,原则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农村自建房不同于城市商品房,它往往坐落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原则决定了自建房的特殊性。如果自建房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建的,并且双方都有贡献,那么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自建房是婚前一方单独修建,那么它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那么,对于夫妻共同修建的自建房,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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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子因拖欠抚养费被起诉,法院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时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尤其是当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时,往往会引发法律纠纷。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一个具体案例:一位女士因离婚后拖欠抚养费被起诉,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一、案例背景。假设李女士与王先生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两人育有一子小明。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明由王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明年满18周岁。起初几个月,李女士还能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李女士开始拖欠抚养费,直至累计达数万元。王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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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患病,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的家庭常常面临着许多复杂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特别是当孩子突然患病,医疗费用骤增时,原本已经协商好的抚养费可能就会显得捉襟见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而且,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因生病等原因导致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实际需求增加,那么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当孩子患病时,增加抚养费的理由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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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患有梅毒隐瞒病情结婚,妻子要求撤销婚姻能否获支持?

在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健康和知情权。特别是在婚姻关系中,双方都有权利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特别是像梅毒这样的重大疾病。那么,如果男方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梅毒的事实,导致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女方是否有权要求撤销婚姻呢?一、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是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二、梅毒是否属于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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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她有权分得土地收益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女性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得到了明确的保护。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些条款表明,女性在离婚后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是她们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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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隐瞒精神病史,丈夫能否起诉撤销婚姻?

婚姻被视为两个个体之间的神圣契约,它不仅代表了爱情与承诺,还涉及到了法律层面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当其中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要的个人健康信息,比如精神病史,这会对婚姻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将探讨在这种情况下,丈夫是否能够起诉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提到的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近年来,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因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而导致的婚姻撤销案件。例如,在一个案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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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就读私立高中的高昂学费谁承担?

最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例。李某与王某离婚后,双方约定儿子小李的教育费用由李某承担。然而,当小李进入私立高中就读后,高昂的学费成了争议的焦点。李某认为,由于私立高中并非唯一的选择,所以不应该独自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而王某则坚持认为,根据离婚协议,李某应当履行承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双方虽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李某承担教育费用,但是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费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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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个月,漂亮媳妇跑了,高价彩礼应否返还?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比如新婚不久,原本幸福美满的小家突然遭遇变故——新娘子跑了!这不仅让人心碎,更让人头疼的是,当初为了迎娶这位漂亮媳妇,家里可是花了大价钱送了彩礼。那么,遇到这种情况,高价彩礼到底要不要返还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彩礼是什么?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指男方按照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家庭的一笔财物,用以表达对婚姻的诚意和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彩礼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对新人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二、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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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患重病的妻子,丈夫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一方患病或遇到其他困难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法律也保障了离婚的自由,但同时也强调防止轻率离婚。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有能力的一方应当承担起扶养的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到患病一方的实际需求。防止轻率离婚:虽然法律允许离婚,但在具体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夫妻感情状况、疾病性质、治疗可能性以及患病一方的生活条件等,来判断是否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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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十几年,没领证的“老伴”有继承份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这里的“配偶”,特指的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未办理婚姻登记的“老伴”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原则上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复杂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财产,并且有证据表明双方都有出资,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视为共有财产,未领证的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例如,房产证虽然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有出资证明或长期共同生活的记录,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的裁决。遗嘱继承:如果有遗嘱明确指出未领证的“老伴”为遗产继承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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